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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2017年08月18日   审核人:   (点击: )

1、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内容、原理和操作步骤,并接受实验指导教师提问检查。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必修实验项目不得申请免做。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仪表端正,保持安静,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和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其他设施。

4、认真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实验室日志登记表》,实验登记是考勤的重要依据。

5、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实验中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独立分析实验结果,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6、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听从教师安排,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和串台,正确使用仪器设备,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处理。

7、实验中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试剂、元器件等消耗材料,不得将实验设备、实验药品等带出实验室。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设备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8、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气,清洗器皿,整理仪器,清点器材,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去。

9、应按要求及时、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须重做,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相关理论课的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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