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国际交流需求,规范教职工对国际专线的使用行为,明确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通过学校国际专线访问境外网站、学术数据库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在职教职工。
第三条 国际专线是宝贵的学术资源,使用应遵循“学术导向、合规使用、责任自负、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账号与访问管理
第四条 教职工申请国际专线使用账号,须遵循以下流程:
(一)本人申请:教职工本人需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书面或线上申请,如实说明使用理由、学术用途及所需权限。
(二)单位审核: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与必要性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以下简称现教中心)。
(三)账号开通:学校现教中心依据审核批准结果,为教职工开通国际专线账号。
第五条 教职工的国际专线账号是访问国际专线的唯一凭证,不得将本人账号出借、出租或转让给任何他人(包括学生、校外人员等)使用。
第六条 教职工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并定期更换。不得在公共计算机上保存登录状态,使用完毕后须及时注销。
第七条 使用私人设备接入校园网络时,须确保设备安全,并遵守学校的网络接入规范。
第三章 使用规范与禁止行为
第八条 教职工使用国际专线应主要用于以下正当学术活动:
(一)检索、查阅境外学术文献与数据库;
(二)使用必需的科研软件与计算工具;
(三)参与国际视频学术会议、在线学术讲座;
(四)与国外合作机构及学者进行必要的科研数据交换与沟通;
(五)其他与教学、科研相关的涉外业务。
第九条 严禁教职工利用国际专线从事以下活动:
(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存储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及言论;
(二)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法律禁止内容的信息;
(三)进行网络攻击、传播计算机病毒、擅自扫描和探测网络漏洞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四)未经授权,尝试访问、获取、披露、利用他人或机构的敏感数据与个人信息;
(五)利用网络进行“挖矿”、发起恶意爬虫、进行大规模商业下载等占用大量带宽、影响网络稳定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条 教职工是其名下账号及所用终端设备(包括个人电脑、手机等)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因其账号或设备引发的任何网络安全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教职工有义务对自己通过国际专线传输、存储的科研数据、文件资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不包含涉密信息或法律禁止传播的内容。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二条 教职工应确保所用终端设备安装并运行有效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安全补丁。
第十三条 教职工在使用境外在线服务(如云存储、协作平台)时,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及学校的知识产权与敏感数据,避免在未签订保密协议的情况下上传核心科研数据。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置
第十四条 学校现教中心有权对国际专线的整体流量和使用行为进行安全监测和审计,以保障网络整体安全。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一)约谈警示:对初次或轻微违规者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暂停权限:暂时冻结其国际专线访问权限(通常为1至6个月);
(三)上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终止其访问权限,并上报学校人事部门、纪检部门或法律事务机构处理;
(四)追究法律责任:因个人行为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法律纠纷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现教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