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育媒体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人: 日期:2020年09月18日 14:29 点击数: 来源:

    教育媒体实验室是教育技术学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实施教育媒体实验教学的重要场地。为充分发挥其功能效益,提升教学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

    1.教师必须按课表使用教育媒体实验室。如果改变或增加使用时间必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及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申请,以便合理安排。

    2.主动与管理员协调,接受管理员的培训,掌握好教育媒体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严格按使用要求操作设备。

    3.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严禁教师利用学生做实验的时间做与该课堂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或离开实验室。

    4.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表,不得迟到、早退或拖延授课时间。

    5.未经同意,教师不得将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在每次课毕后,教师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关闭触控一体机、投影机、电脑等设备,提醒学生及时整理好仪器设备,凳子归位,详细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本。

    7.教师有义务协助管理人员进行课毕后的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由于教师对学生管理不严,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仪器设备,造成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二、学生

    1.学生到教育媒体实验室上课,必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尤其是首次到教育媒体实验室上课时,应在教师或管理员的指导下使用实验室各种设备,如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损坏的,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还要责成其赔偿经济损失。

    2.必须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将早餐和零食带进实验室,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嚼槟榔及口香糖;不得在实验桌上乱写、乱画;课后服从教师和管理员的要求做好卫生清扫。

    3.不得私自上网和看视频;不得给充电宝、暖手宝充电。

    4.实验结束后关好设备电源,并将实验桌上的仪器设备收放整齐,填写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凳子归位,带走垃圾,关闭灯、空调,关好门窗。

    5.遵守任课教师要求的其他教育媒体实验室行为规范。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